1、【题目】税务机关依法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
答: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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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答案:
(1)以欺诈、肋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2分)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分)(2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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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破产财产的构成
答案:
破产财产是指债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它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企业破产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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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答案:
答: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产品安全是法律对产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起码的限度。
(2)产品应具有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产品的使用性能是产品的价值所在,也是产品被购买者或使用者接受的原因。不具备相应的使用性能的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就会形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或损害,构成生产者的责任。
(3)产品应当符合在其表面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情况。对产品性能或采用标准的任何陈述都构成生产者对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做出的产品质量担保, 不论这种陈述采用的是什么形式。即使产品本身质量合格,但不符合生产者所做出的有关产品质量的陈述,生产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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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论缺陷产品的召回形式。
答案:
缺陷产品召回有两种形式:经营者的自主召回分),即缺陷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在得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时,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设法从市场上、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分)
另一种形式是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经营者召回(2分):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后进行调查,证据确凿后责令经营者召回:或者行政部门通过抽查检查等日常执法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分)召回是以消除缺陷、避免伤害为目的。具体召回活动由生产者组织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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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答案:
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④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
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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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论缺陷产品的召回形式。
答案:
缺陷产品召回有两种形式:经营者的自主召回分),即缺陷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在得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时,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设法从市场上、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分)
另一种形式是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经营者召回(2分):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后进行调查,证据确凿后责令经营者召回:或者行政部门通过抽查检查等日常执法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分)召回是以消除缺陷、避免伤害为目的。具体召回活动由生产者组织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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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答案:
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④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
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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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警示缺陷的表现形式。
答案:
(1)警示时间不当。生产者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时,就应当对产品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其预防方法予以警示说明,并负有持续性警示义务。
(2)警示内容不当。生产者应当对产品所具有的性质和特殊使用方法、可预见的使用危险等予以警示。(2分)
(3)警示方法不当。生产者应当在产品的合适位置,以醒目的字体或标志揭示产品的特殊使用方法、特殊危险及其预防方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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