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当前位置:首页 考试 学历类 自考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学历类自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问答题
学历类自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问答题
更新时间:2025-06-05 13:36:14 专题: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1、【题目】简述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答案:

(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不能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包括有明确证据证明下述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

答案:

无效合同的种类有:

①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简述经营者承担的重要信息披露义务。

答案: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名词解释:实质审查。

答案:

实质审查,是指对创造创造的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名词解释: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学历类自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问答题】相关文章

上一篇:自考《简述经营者承担的重要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问答题

下一篇:「根据中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项是()」相关单选题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推荐

热门经济法概论(财经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