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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问答题
更新时间:2025-04-09 16:22:45 专题: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1、【题目】名词解释:集体合同。

答案:

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书面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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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答案: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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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中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案:

中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有:

①重要自然资源公有原则;

②综合利用和多目标开发的原则;

③统一规划和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

④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⑤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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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中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答案:

中国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①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②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③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担保债务数额部分的担保财产;

④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它财产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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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

答案:

无效合同的种类有:

①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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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论述经营者集中。

答案:

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企业,或者企业之间通过去的股权或资产通过合同等方式,是一个企业能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另一个企业。

经营者集中形式:

(1)经营者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相关法律合并成为一家企业的法律行为。经营者合并其实就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情形:

(1)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

(2)集中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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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经营者承担的重要信息披露义务。

答案: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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